各经营户:
为巩固国家文明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根据上级通知精神,为做好学校门面“巩卫”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规范经营,严禁出店经营,确保证照齐全。
二、做好门前“三包”:
1、包卫生:负责清扫门前地面的垃圾,保持经常性整洁;无牛皮癣;清除痰迹、污物、污水、粪便和防止发生损坏环卫等公用设施的行为。临街(道)商店应按照规定设置符合规范的废物箱储存垃圾,无垃圾容器外置现象,不得将垃圾堆放(扫入)道路旁。
2、包绿化:按照规划管护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制止攀折树木、依树搭棚、践踏草坪、损坏树木和绿化设施及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3、包秩序:维护门前或周边的市容市貌,按规定要求摆放好门前非机动车辆;制止乱堆乱放、摆设摊点、乱搭乱建、乱贴乱挂广告标语及其他违法行为。
三、垃圾日清日洁,做到24小时保洁;除四害灭防设施齐全,按规定、按标准、投药、喷洒、灭杀;及时清理鼠迹鼠粪,
堵死鼠洞,修复鼠咬痕迹;无乱贴乱画、乱堆乱码、乱泼乱洒、乱停乱靠现象;厕所无异味,无污垢,有通风设施。
四、门面内卫生整洁,无卫生死角,食杂店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严把商品原材料的采购关,所有的货物进入要通过正规的进货渠道,坚持索证制度,加强生产、生活物资的保管,做到专人专责,确保食品安全,高标准做到门面卫生整洁。
以上内容请各经营户认真遵照执行,如因国家卫生城市复检过程中产生不良影响的,公司将按《湖南文理学院经营性门面(商业网点)管理规定》第六章第十三条收回经营性门面(商业网点),押金不退。
湖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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