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资产[2015]4号

时间:2015-09-11 点击数:

关于迎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

“护校安园”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经营户:

为认真做好我校新学期开学工作,迎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暨“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禁超范围经营和擅自变更合同经营范围。未经许可,严禁经营熟食、麻辣烫、凉菜、煎饼、米粉、面等,确保食品安全;

二、严禁出店经营,严禁出售过期产品、“三无产品,”严把商品采购关,所有货物采购要通过正规的经货渠道,坚持索证制度,按要求保存好进货票据等,建立好各类台帐,加强食品安全,严防投毒等恶性事故发生。按国家规定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

三、严禁经营门面的货物或杂物等堵塞消防通道,各经营业主必须按规定配齐消防器材,并对消防器材是否过期进行核查,及时更换过期消防器材;

四、严禁在门面私接电源、乱拉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三相动力电、违规使用液化气、电器等。餐馆使用液化气罐要定期检测,按正确方法使用;

五、经营证照必须齐全,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年检手续。尤其经营食品类的门面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要有健康证;

六、做好门前三包、门内保洁工作,以及门面周边牛皮癣清理工作。

以上内容请各经营户遵照执行。

湖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1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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