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司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完善民主监督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员工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公司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司务公开的领导,保障员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增强工作透明度,成立公司司务公开领导小组。公司司务公开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职工代表组成。
二、公开的范围
(一)校务公开的内容按学校规定进行公开。
(二)凡与公司改革发展等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重要决策及涉及员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重要事项,除按有关规定需要保密的事项外,均应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的形式和程序予以公开。
三、司务公开的内容
(一)重大决策事项:
1.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2.经营重大决策方案;
3.劳动人事及薪酬方案;
4.其它应公开的内容。
(二)经营管理方面的重要事项:
1.年度经营目标及完成情况;
2.财务实施情况;
3.大额资金使用;
4.规章制度。
(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方面的事项:
1.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及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2.员工提薪晋级、奖金分配、奖罚与福利;
3.员工招聘;
4.评优评先的条件、数量和结果;
5.员工外出学习培训。
(四)党风廉政建设的事项:
1.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2.学校要求公开的情况。
四、公开的方式
1.通过公司文件、公告、通报、通知等形式;
2.通过会议的形式,主要包括:总经理办公会、部门负责人会议、全体员工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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