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自动吹风机项目招商公告
根据需要,湖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现将学生宿舍区安装自动吹风机项目进行招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决定对自动吹风机项目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招标,热忱欢迎具备资质并对有此意向的自动吹风机商家前来报名。
一、招租项目
项目名称:学生宿舍区安装自动吹风机
位置:湖南文理学院新校区学生宿舍(4舍、6舍、8舍、10舍、11舍、13舍、14舍、16舍、20舍)、老校区学生宿舍(2舍、17舍、18舍、19舍)。
3、自动吹风机:先对女生宿舍进行安装,暂拟定自动吹风机在相关楼栋每栋楼不超过15台(1-5层各3台)。
项目预算:校方按项目年收入(资金流量)20%计算总收益,无论乙方是否亏盈,但校方保底收入2万元。
二、联系方式
资产公司:刘老师 0736-7186150 13875118234
燕老师 13907360883
三、报名方式
1、本项目采用公开竞标、比价高者中标方式进行招标。
2、2017年11月23日上午11:30前持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和竞价人身份证)和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的复印件到湖南文理学院资产公司经管部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现场踏勘时间:2017年11月23日下午3:30,资产公司组织踏勘现场,燕老师负责组织。届时未到人员自行踏勘。竞价人无论是否曾现场踏勘,均视为对项目现场状况完全了解。
四、参加竞价单位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为雄厚资金实力,且无负面记录和不良社会影响;
(三)近三年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
(四)投标人所投的项目应当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五)竞价单位竞价时须交纳伍仟元(¥5000元)竞价保证金。(只支持转账或到湖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部现场刷卡。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常德武陵支行,账号:4300 1521 3680 5252 2247,请注明转账事由及项目名称),竞价成功单位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日起自动转押金,未成功单位保证金在评标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在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部领取退款单)。
五、竞价单位须提供的竞价资料
1、承诺书(附后);
2、现场竞价报价单(附后);
3、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人参加竞价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加盖银行印章)和竞价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竞价资料送达时间
2017年11月27日上午9:30前送达湖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过时未到者作为弃权。
七、竞价
1、竞价时间:2017年11月27日下午2:30
2、竞价地点:湖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会议室
3、竞价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平等自主和注重信誉的原则;在进行多轮比价后,确定最高价中标。
4、竞价方法:
(1)以保底2万为基础,以500元为一个加价单位,每一轮思考时间为3分钟,最后10秒倒计时提醒。
(2)《现场竞价报价单》须加盖竞价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报价栏现场填写。(竞价单位须准备多份备用)
(3)招租方无须解释不中标原因,不认同的请勿投标。
八、违约责任
竞标人开标后无正当理由撤出竞标或者中标后7日内拒绝签定合同的,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废标
遇到下列情况将予以废标:
1、报名的自动吹风机商不足三家;
2、竞标人的报价均未超过项目预算底价;
3、因重大变故,招租任务取消的。
十、其他
参加本项目竞标的一切费用不论其竞标结果如何,概由竞标单位自理。
十一、合同期限及租金缴纳方式
1、合同期三年.
2、保底租金在签定合同日收取。另校方按年收入(资金流量)20%计算收益。租用期间押金10000元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
十二、合同主要条款
1、承租方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资产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本招标公告规定的经营范围、各项要求进行经营;不得转租转让,禁止收取或支付转让费。承租方违反前述规定的,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押金不退,无偿收回使用场地,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在合同期内与别人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承租方负责,学校和资产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3、承租方应自觉维护学校的整体形象,应执行学校及当地有关部门关于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学工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严格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和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对承租方在合同期内,出现的失火失盗及从业人员的刑事、民事责任及人身意外伤害等一切安全方面的情况,学校和资产公司概不负责,由承租方完全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承租方应妥善保管好自身财产,如有丢失和破坏(损坏),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4、承租方不得损坏学校提供的房屋及设施,损坏应予赔偿。承租方如需对使用场地进行装修、改造,必须书面报告学校,征得学校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合同期满后,学校和资产公司不承担任何物品接受和任何补偿 (包括承租方在该场地投资的大小建设费用、购置的设施设备、物资物品等一切费用)。
5、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时,承租方可自行处理属于承租方添置的设备和物品(可动产),对不动产包括装修部分及水电管线、玻璃门等必须在到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完好无损地交给学校。房屋和不动产由学校整体收回。
6、承租方应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切实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对从业人员与承租方由此引起的劳动争议与纠纷、法律诉讼,均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7、校方负责布线接通电源。承租方布设备时,符合校方规划布局和美观要求。
8、承租方的经营活动必须在使用场地内,不得出店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必须服从学校及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常德市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否则将按照《湖南文理学院经营性门面(商业网点)管理规定》进行处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国家法律法规处理。
9、承租方须按规定自行办理经营项目所需的相关证照(含工商、税务、卫生等),并做好消防设施验收,费用自理。
10、校方不负责水电费,承租方需自行到后勤处购买。
11、承租方不能向学生收取押金。
12、承租方负责提供货源与耗材及机器出现各种故障及时免费维修,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13、因国家政策或学校政策性调整需拆除、征用或改变房屋性质或遇到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场地使用物损毁并且短期内无法恢复,合同自动终止,学校按合同期内承租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场地使用费,但不负责额外补偿。
附件1:
承 诺 书
湖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本企业承诺完全遵守 招租文件要求,如有违反,由本企业承担一切责任。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现场竞标报价单(第 轮)
日期: 年 月 日
竞标项目 |
湖南文理学院资产公司 项目公开竞标招租 |
竞标单位 (须写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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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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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
说明:《现场竞标报价单》为参加公开竞标招租的竞标人在现场竞价报价时填写使用。竞价人在填写时须字迹清晰,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修改,否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