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自动吹风机项目招商公告
根据需要,湖南文理学院师范生公寓楼将安装自动吹风机。湖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招商,热忱欢迎对此有意向的商家前来报名。
一、招租项目
1、项目名称:师范生公寓楼安装自动吹风机
2、位置:湖南文理学院新校区师范生公寓楼。
3、自动吹风机:拟定自动吹风机在师范生公寓楼不超过24台(1-6层各4台)。
4、项目预算:校方收益底价1万元/年租金。
二、联系方式
资产公司:刘老师 0736-7186150 13875118234
燕老师 13907360883
三、报名方式
1、本项目采用明标公开竞价、价高者中标方式进行招租。
2、2018年7月12日上午11:30前持有效身份证与竞价保证金凭证的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和竞价人身份证)和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的复印件到湖南文理学院资产公司经管部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现场踏勘时间:2018年7月12日下午3:30,资产公司组织踏勘现场,燕老师负责组织。届时未到人员自行踏勘。竞价人无论是否曾现场踏勘,均视为对项目现场状况完全了解。
四、参加竞价单位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报名对象为企业;
(三)具有企业营业执照;
(四)竞价单位竞价时须交纳叁仟元(¥3000元)竞价保证金。(只支持转账或到湖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部现场刷卡。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常德武陵支行,账号:4300 1521 3680 5252 2247,请注明转账事由及项目名称),竞价成功单位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日起自动转押金,未成功单位保证金在评标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在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部领取退款单)。
五、竞价单位须提供的竞价资料
1、承诺书(附后);
2、现场竞价报价单(附后);
3、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人参加竞价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加盖银行印章)和竞价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竞价资料送达时间
2018年7月16日上午9:30前送达湖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过时未到者作为弃权。
七、竞价
1、竞价时间:2018年7月16日下午2:30
2、竞价地点:湖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会议室
3、竞价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平等自主和注重信誉的原则;在进行多轮比价后,确定最高价中标。
4、竞价方法:
(1)以保底10000元为基础明标公开竞价,以100元为一个加价单位,每一轮思考时间为3分钟,最后10秒倒计时提醒。
(2)《现场竞价报价单》现场填写。(竞价单位须准备多份备用)
(3)招租方无须解释不中标原因,不认同的请勿投标。
八、违约责任
竞标人开标后无正当理由撤出竞标或者中标后30日内拒绝签定合同的,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废标
遇到下列情况将予以废标:
1、报名商家不足三家;
2、竞价人的报价均未超过项目预算底价;
3、因重大变故,招租任务取消的。
十、其他
参加本项目竞标的一切费用不论其竞标结果如何,概由竞价单位自理。
十一、合同期限及租金缴纳方式
1、合同期三年.
2、第一年租金在签定合同日收取。租用期间押金10000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
十二、特别情况说明:
1、该项目必须按学校规定加入校内的一卡通系统,与学校一卡通对接的流量计等所有相关的软件、硬件、管线管网、电源电线、网线等均由乙方自行购买安装,费用自理。
2、与一卡通端口对接等一切费用自理。
十三、合同主要条款
1、乙方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资产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合法性经营活动;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或与他人调剂交换而改变使用性质,禁止收取和付给门面转让费;女生宿舍内场地房屋严禁男性人员经营和居住;严禁乙方在场地内存放危险物品;严禁乙方在场地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乙方利用使用场地进行赌博及色情活动;严禁乙方利用使用场地进行法轮功邪教及迷信等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活动。乙方违反前述规定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押金不退,无偿收回使用场地,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合同期内与别人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3、乙方应自觉维护学校的整体形象,应执行学校及当地有关部门关于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严格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和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对乙方在合同期内,出现的失火失盗及从业人员的刑事、民事责任及人身意外伤害等一切安全方面的情况,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完全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乙方应妥善保管好自身财产,如有丢失和破坏(损坏),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不得损坏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设施,损坏应予赔偿。乙方如需对使用场地进行装修、改造,必须书面报告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终止或合同期满后,甲方不负责承担乙方提出的任何物品接受和装修、改造等一切投入的补偿(包括乙方投资的大小建设费用、购置的设施设备、物资物品等一切费用)。
5、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时,乙方可自行处理属于乙方添置的设备和物品(可动产),对不动产包括装修部分及水电管线、玻璃门等必须在到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完好无损地交给甲方。房屋和不动产由甲方整体收回。
6、乙方应教育从业人员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包括《安全责任书》、《湖南文理学院经营性门面(商业网点)管理规定》等,如有违反国家法律和学校规定的行为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民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7、乙方应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切实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对乙方从业人员与乙方由此引起的劳动争议与纠纷、法律诉讼,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自行负责场地使用物内部装修,费用自理,包括水电管线、地面、墙面等。
9、乙方的经营活动必须在使用场地内,不得出店经营以及超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规定的范围经营,必须服从学校及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常德市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否则将按照《湖南文理学院经营性门面(商业网点)管理规定》进行处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国家法律法规处理。
10、乙方须按规定自行办理经营项目所需的相关证照(含工商、税务、卫生等),并做好消防设施验收,费用自理。
11、乙方在学生公寓区的,其作息时间必须严格按照学校学生公寓管理条例执行,遵守作息时间。
12、乙方在学校后勤处指导下布线接通电源,费用自理,并承担安装电源的全部安全责任及运行期的安全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甲方概不负责,并据此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校方宿舍整体维修改造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与支持,费用自理,甲方不负责任何补偿。
13、校方不负责水电费,承租方需自行到后勤处购买。
14、承租方不能向学生收取押金,经营中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影响学生的休息与学习。
15、承租方负责对出现的各种故障及时免费维修,保持设备和一卡通运行处于良好状态。
16、乙方应遵守如下规定:无论何种原因,凡是经营者出店经营;超合同范围经营;随变更改公司规定招牌与遮阳雨棚样式;未办理工商、税务、卫生许可证、暂住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健康证、消防等手续;未缴纳各种合法税费、卫生检查和“门前三包”不合格、销售“三无”产品等,在学校领导检查中受到点名批评,或资产公司组织的检查不合格,或被他人举报查证属实的,第一次支付100元违约金,并在3日内交到资产公司财务部,并明确整改期限,同时向校内经营户通报批评。第二次检查发现在整改期限内没有整改到位的,应于3日内再支付300元违约金。第三次检查仍不合格的,在原有处罚的基础上,应于3日内再支付1500元违约金。拒不支付违约金或第四次检查问题依然存在的,属恶意抗拒整改,资产公司将扣除全部押金并终止合同,同时将该经营户列入资产公司准入黑名单,取消本人及家属来我校做生意的报名资格。
17、如乙方超期未支付场地使用费,甲方按每天乙方应支付场地使用费总额的1‰收取违约金。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无论什么情形,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缴纳当年场地使用费。
18、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或影响到房屋主体结构安全,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无论什么情况下造成安全事故和人员意外伤害,概由乙方承担赔偿等所有责任。
19、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时,对不动产包括乙方装修部分含水电管线、玻璃门等由甲方无条件整体收回,如乙方擅自撤损、破坏,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承担赔偿等所有责任。
20、乙方损坏场地使用物的附属设备,如门窗、玻璃等,应负责照价赔偿。
21、乙方在经营期间,构成其它一般性违约的,应支付违约金500元;构成根本性违约或构成一般违约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按合同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22、因国家政策或学校政策性调整需拆除、征用或改变房屋性质或遇到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场地使用物损毁并且短期内无法恢复,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按合同期内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场地使用费,但不负责额外补偿。
23、乙方不能履行合约或拖欠场地使用费、水电费或违反《湖南文理学院经营性门面(商业网点)管理规定》相关内容,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追收欠款。
凡是不认同上述所有内容的,请勿投标。
附件1:
承诺书
湖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本企业承诺完全遵守招租文件要求,如有违反,由本企业承担一切责任。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现场竞价报价单(第 轮)
日期: 年 月 日
竞价项目 |
湖南文理学院资产公司 项目公开竞价招租 |
竞价单位 (须写全称) |
|
竞价报价 |
人民币 元 |
竞价人签名: |
说明:《现场竞价报价单》为参加公开竞价招租的竞标人在现场竞价报价时填写使用。竞价人在填写时须字迹清晰,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修改,否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