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8-07-12 点击数:

各经营业主:

为排除安全隐患,全面开展门面(经营网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严禁无证经营,各经营户要按照签订的合同协议及时办齐相关证照。从事饮食服务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办好健康证。

二、严禁出售过期食品、“三无产品”,严把商品原材料采购关,所有货物采购要通过正规的进货渠道,坚持索证制度,建立台账,加强食品安全,强化食品原材料存放管理,严防投毒等恶性事故发生。加强餐具和经营场所消毒净化,预防传染病。桶装水要有许可证、检测报告、合格证,餐饮店要按国家规定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

三、严禁在门面私接电源、乱拉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三相动力电,禁止向学生出售大功率电器。餐馆使用液化气罐要定期检测,按正确方法使用。

四、严禁占用学生宿舍公用房间或楼梯间堆放商品,严禁在学生宿舍存取货物。

五、严禁经营门面的货物或杂物等堵塞消防通道,各经营业主必须按规定配齐消防器材,并对消防器材是否过期进行核查,及时更换过期消防器材。

六、严禁在门面小阁楼开展经营活动及进行各类培训等活动。

七、严禁私自装修改造、乱搭乱建,确保房屋建筑及经营店铺安全。

八、严禁利用场地进行违法、违纪活动。

九、严禁在租赁场地存放危险物品。

    十、严禁学生公寓区门面在宿舍熄灯后继续营业。

十一、严禁女生宿舍内小超市有男性人员在店内住宿经营。

十二、幼儿园必须加强“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控措施,确保学生安全。加强幼儿园食堂监控,确保饮食安全。

十三、驾校教练车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驾驶、酒驾、醉驾,随车工作人员要清点上下车人数,保持一致,确保安全。

十四、强化安全意识,严防盗窃现象发生。离开经营门店应关闭电源,拔掉电源插头,确保安全。

十五、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安全防范,预防不安全因素发生,确保门店和人员安全。 

请各经营业主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以保障安全来保障经营。

 

 

 

                          湖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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